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4-25 浏览次数: 403

 

各相关学院、校直科研机构:

接贵州省科技厅通知,根据《关于印发<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黔人领发〔20141号)和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》(黔组发〔20147号)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度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在我校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(已申报或入选贵州省“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”的不重复申报)。

    二、申报条件

   (一)基本要求
  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严谨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科研规划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。
  (二)申报条件
  1.十”层次人选
  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(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  1)省核心专家或有发展潜力的省管专家;
  2)国家科学技术奖(含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,下同)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的获奖者,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,或两个以上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;
  3)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技术中心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的首席专家,“863、“973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要科研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;
  4)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,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,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入选者,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;
  5)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,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声望,理论研究、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,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其他人才。
  2.“百”层次人选
 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(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  1)省管专家,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,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,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;
  2)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的获奖者、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两个以上三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;
  3)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技术中心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的骨干专家,“863、“973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承担者,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的主持人;
  4)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,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,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,国家级、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;
  5)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,能够解决科研、生产中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,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;或承担企业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,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,以及在消化、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,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带头人。
  3.“千”层次人选
 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(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  1)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,各市(州)管理专家,省直有关部门评选管理的骨干人才;
  2)省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骨干,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,或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(前三位)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优秀人才;
  3)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,省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,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;
  4)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;市(州)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,或二个以上市(州)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;
  5)有较强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能力,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,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研究、设计工作的青年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研骨干。
  各层次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41

三、申报程序

1. 十”、“百”层次培养对象按照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》和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1)的要求组织申报。申请人需登录省科技厅“贵州省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平台”在线填报,系统填报完成后,在线打印纸质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(一式一份),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受理。同时填写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》(附件3)(附电子版)一起报送科研院301附件材料需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在每一页加盖公章
 
2. “千”层次培养对象的申报工作根据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要求组织,我校将在报送推荐人选前组织专家评审,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结束后按分配名额推荐人选。下列两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“千”层次人才:(1)已经入选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的人员;(2)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和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、中央在黔科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。
   
“千”层次创新型人才申请人填报《贵州省“千”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》(附件2),打印纸质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(一式一份附电子版)。同时,填写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》(附件3)和《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4)后一并报送到各单位。附件材料需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在每一页加盖公章。汇总《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》(附件3)和《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4),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科研院301室,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。

    四、申报时间

    1. 十”、“百”层次人选网络申报起止时间:2016420520;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2016523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 “千”层次人选相关材料须于2015523前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联系电话:88292117

 

附件.zip

    1.贵州省“十”、“百”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指南

    2.“千”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书

    3.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附件

4.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组织部      科研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4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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